一只小狗的抗议书

更新时间:2024-04-28 02:05:57

我叫贝贝,今年4岁,纯种京叭。拥有北京市常住户口,隶属海淀区青龙桥派出所,年年登记,次次纳税。昨日惊闻同胞“毛毛”惨死车下,并因未拴狗链而“撞了白撞”,死不瞑目。心中愤懑,一时爆发,不吐不快。 为什么你们的交规改了又改,议了再议,林林总总,全面细致,而我们的身家性命却无人问津?除了一部《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》,我们无法可依,无章可循。仅有的规定不能涵盖所有情况,无法应对特殊情节,更无法跟上我们的大军日益扩增的步伐。

好羡慕澳洲袋鼠,悠闲自在,路路畅通,途经高速,还要机动车为他主动让行,难道就因为我众他寡,待遇就有天壤之别? 再者,如果主人忘记拴链,我们就只能把命运全权托给老天?想那“责任自负”,应指自食其果,罪有应得,可我们只是本本分分在自家楼下遛弯儿,怎么就要为不负责任,粗心大意的主人付上全责,甚至是生命的代价? 近年来,我们对于你们的种种言行举止颇为不满;对于你们对我们的不公评价和待遇也颇有异议。容我一一道来: 首先,我们是遵纪守法的好市民:我们不会随地方便,污染环境(除非主人为了保持家居清洁不给我们提供“厕所”),我们也不会狂叫疯咬,喧闹扰民(除非你们对我们龇牙咧嘴,拳脚相向)。但是我们的确常常踩到肮脏的痰迹,粘上恶心的口香糖,也不时受到没完没了的施工骚扰。 其次,我们也是你们忠贞不渝的好朋友。我们不嫌家贫,不计报酬,诚心护主,至死不渝。可却因为我们不会见风使舵,趋炎附势,也不谙世事,不懂变通,而遭杀身之祸,灭顶之灾。藏獒兄弟特地请我为他申冤——保护主人、看家护院是我们的天性,难道就因为我们咬伤过可疑的陌生人就从此恶贯满盈,人人得以诛之?那何必千辛万苦把我们从安静祥和的故乡——青藏高原“拐骗”到京,关在狭小压抑的深墙后院,以显示你们的财大气粗? 不可否认,我们更是聪明能干的好伴侣。且不谈英勇无畏的警犬大哥,也不论敏捷机智的导盲兄弟,就算是普普通通的宠物狗也常常是空巢老人的心灵慰藉,独生子女的成长伙伴。我们专心致志,一丝不苟地完成任务;一心一意,友好真诚地对待你们,可为何一旦面临危机,SARS盛行,我们就惨遭遗弃,流落街头,甚至遍体鳞伤,暴死街边。 当然,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宠物医院、宠物商店的不断涌现和兽药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,但我们还需要政府部门更多的重视和社会人士更多的关心,渴望许多行之有效的法律条文起草出台。 “宠”本是分外爱怜珍惜的意思,我们请求视我们为宠物的人们真正担负起爱护我们、保护我们的责任,毕竟我们也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,不是喜欢时就爱不释手,不喜欢时就成了肆意伤害的玩具。人狗和睦相处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,希望悲剧不要再次上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