狗咬人不新鲜吓死人到是奇事

更新时间:2024-04-24 15:26:23

男童被小狗吓倒致死引三大疑问:它是谁?他胆小?谁担责?

昨天合肥晚报在“今日独家”报道的《一条小狗吓死5岁男童》一文,引起广大读者的普遍关注。不少热心市民纷纷致电合肥晚报热线,在对小男孩及其家庭的遭遇表示同情之余,大家对这起悲剧的发生仍存不少疑惑:这条“索命狗”到底啥样?小男孩胆子怎么这么小?这起悲剧最终该由谁担责?

行“凶”的是一只普通狗?

住在龙岗医院附近的一位老阿姨,一直在为小男孩的意外感到惋惜。事发当晚,她也在急诊室门口围观,“当时听说小家伙是被狗吓死的,是什么狗能这么吓人啊!”老阿姨说,当时有个可能是孩子亲戚的老年妇女说,只是一只普通的狗,所以他们家人为此也很意外,压根没想到会酿成这种结果。

但至于这条“夺命”的小狗究竟是家养的还是野生的,这里的人都表示不知细情。而因为痛失爱子,小男孩的父母已是悲痛万分,也没有对此事详说。

五龄童猝死貌似“遗传”?

既然只是一条普通的狗,怎么会让5岁大的男孩竟吓丢了性命?

“估计是小孩有什么遗传的病,他之前还有两个姐姐早年也是突然受到外界刺激,然后抽搐就没了的。”和当晚部分围观群众所说的一样,记者昨天从周围群众那里了解到,小男孩父母是长丰县人,几年前全家迁移到市区生活,还买了一套房子,孩子的父亲在合肥做生意,家庭条件不错。

由于之前两个女儿未成年就过世,夫妻俩在高龄时才有了小男孩这个“宝贝疙瘩”。2005年,小男孩降生,小孩母亲已经35岁,这个可爱的、担负着特殊使命的小家伙,在这对夫妻眼里意味着一切。没想到,这一切到最后只是一场空。

谁为男童之死“埋单”?

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的方达夫律师认为,5岁小男孩在遭狗“惊吓”之后意外殒命,事件责任方有两个:狗的饲养人以及孩子的法定监护人——父母。

方律师说,“虽然父母也是受害者,但作为小男孩的法定监护人,其父母在这起事件当中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”方律师表示,按照传统观念,未成年人遭遇意外伤害后,最心痛的就是父母,如果再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,似乎有点不通情理,而实际上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,“如果父母都能严格履行监护人的责任,有些伤害孩子的悲剧就完全可以避免!”方律师表示,如果这条狗系他人饲养,作为小男孩的监护人,其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,依法向狗主人进行索赔。